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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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政办字〔2007〕65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德州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九月六日




   德州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的作用,保障其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政府网站是指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德单位建立的通过国际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网站。
  第三条 政府网站建设要坚持以“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为功能定位,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第四条 政府网站建设要按照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统筹规划网站栏目内容和服务功能建设。
  第五条 政府网站建设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德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网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德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中国德州”网站)由德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德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承办,德州市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信息中心)具体负责“中国德州”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并为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部门政府网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八条 “中国德州”网站栏目的设立、变动、改版和上网内容由市信息办确定,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市信息中心具体实施。网站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共同保障。
  第九条 各级各部门应当明确网站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的责任单位,配备网站管理和维护专职人员。根据内容保障工作特点,建立信息保障和栏目共建、信息处理和反馈、办事服务提供、互动交流等各方面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 政府网站在运行过程中所需维护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第十一条 从事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定期接受市信息办组织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 网站内容和形式
  第十二条 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主管机构负责确定所属政府网站栏目的设立和上网内容,并对各栏目内容及信息更新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各承办单位按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一般包括以下四大类栏目:
  (一)区域概况类:市(县、区)情、机构设置、党政领导简介,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司法等发展状况。部门网站该类栏目介绍本部门的概况。
  (二)政务信息类:法律法规、政务要闻、政务动态、新闻发布、政府监管、对外交往、政府公报、人事任免、公示公告、经济建设、政府采购、热点关注等。
  (三)政府服务类:公民办事、企业办事、涉外办事、投资旅游、政务大厅、在线咨询、在线查询、表格下载、行政审批等。
  (四)交流互动类:领导信箱、民意征集、公民信访、在线访谈、调查评议、参政议政等。
  第十三条 除法定保密事项外,政府网站应公开下列政务信息:(一)政府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政府机关办事指南,包括程序、条件、依据、期限、承办科室及负责人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等。(二)政府机关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理相关事宜需要提交的各种材料等。(三)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五)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的征求意见方案或草案。(六)其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七)其他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第十四条 政府网站应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政府网站信息来源可通过信息报送、网上抓取、网站链接等方式获得。建立信息上网审核和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政府网站要做到信息及时更新,防止重大政务信息缺失、滞后。
第十五条 政府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当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政府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也不得从事与政府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十七条 政府网站要在首页用文字或图标形式建立上下级政府和部门网站之间的链接,以实现政府网站的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
  第十八条 政府网站网页设计应庄重、典雅、大方和美观,体现政府形象,发挥窗口作用。
   第四章 域名规范管理
  第十九条 政府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应标注本单位的合法名称,英文域名以“.gov.cn”结尾,中文域名以“.cn”结尾,并与本单位合法名称或简称相适应。
  第二十条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政府网站的开通、变更或注销,应向市信息办登记备案(联系电话:2687392),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 网站运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 政府网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要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政府网站承办单位要做好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
  第二十三条 政府网站应当维护用户正当权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网站的系统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对外透露用户资料。
   第六章 网站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网站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等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政府网站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责任制,形成多层次、完备的安全责任体系。
  第二十六条 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要完善政府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章 评估考核
  第二十七条 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考核工作由市信息办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由市信息办另行印发。
  第二十八条 政府网站绩效考核采取公众评议、专家评议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公众评议。公众评议的重点是评议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政民互动交流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市信息办负责在“中国德州”公布评议表(各考评单位也可在自己的网站增加相应链接),由公众网上投票评议。
  (二)专家评议。专家考核侧重于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技术合理性和网站管理等方面内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考评专家组进行评议考核。
  (三)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市信息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考核指标进行,定期对各网站报送信息、更新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考核成绩按照公众评议占10%、专家评议占20%、日常检查占70%的比例确定得分和名次。
  第二十九条 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分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部门(单位)两个考评组,根据得分多少分别进行排序,确定年度优秀政务网站若干名,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 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结果由市信息化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并通过“中国德州”和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违反本办法的,由市信息化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 本办法由市信息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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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0年一月二十二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政办发[1990]8号文批转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维护资产所有 者、经营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简称集体企业事业单位 ,下同)资产,是指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等 其他资产。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集体企业事业单位。
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城镇集体经济管理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的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有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二)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界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资产权属;
(三) 组织对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资产的调查和统计;
(四) 指导、检查、监督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做好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
(五) 指导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兼并、转让、拍卖前做好资产评估;
(六) 对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审计;
(七) 对产权纠纷和侵权行为负责调解,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 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资产权属的界定:
(一) 职工共同劳动形成的资产,属于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所有;
(二) 政府及其他单位、个人合法无偿支援的资产, 属于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所有;
(三) 政府及其他单位、个人的投资,属于投资人所有;
(四) 股金,属于入股人所有;
(五) 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等转让收入,属于集体 企业事业单位所有。
第六条 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登记造册 ,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对资产的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并 使资产不断增值。
第八条 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资产收益,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企业事业 单位章程和有关协议进行分配,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干预。
第九条 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资产处分权,属于资产所有人. 但行使处分权利时,不准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条 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资产实行民主管理 .集体所有资产的处分方案,应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决定。
第十一条 对侵犯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资产所有权、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 应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城镇集体经济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90年1月22日
加强防范工作 严打经济犯罪

林书设 余新荣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活动也日益猖獗,严重地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作为打击经济犯罪主力军的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如何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如何更好地防范、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是新形势提出的新课题,现就结合大田县公安经侦近几年工作情况,在防范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作些探讨。
  一、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中存在不适应的方面
  (一)在工作中重打击轻防范的思想依然存在
目前重打击轻防范仍是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普遍存在的问题,只注重打击的成果,忽视了防范工作所取的重要作用,经济犯罪案件呈现边打边冒的现象,致使对于频发的案件疲于奔命。随着经济犯罪案件形式的不断变化,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并逐步向智能化、科技化方向发展,犯罪分子作案后潜逃快,赃款赃物转移快。由于现有的公安经侦部门的警力少,缺乏专业的知识人才,发现犯罪的能力不强,目前基本上还是处于部门移送和案件举报的等案状态,自己侦查发现的线索较少。加之公安经费严重不足,现有的侦控技术手段落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没有建立起一整套快速的反应机制,因而不能有效地遏制和预防经济犯罪,给违法犯罪者予沉重的打击。
(二)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不密切,经济犯罪案件的鉴定困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目前,公安经侦部门所侦办的经济犯罪案件大多需要司法会计鉴定、固定资产评估等,而目前公安机关尚无这方面的鉴定机构,需要聘请有关部门作相应的鉴定,而这些部门出于本部门的经济利益,往往收取高昂的鉴定费,公安机关要从有限的办案经费中支付该笔费用,对原本经费严重不足的公安机关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同时,由于具有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不健全,造成有些案件无处鉴定,或者因受聘单位多,人手不够,无法在法定时限内提供鉴定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经济犯罪案件的力度。如2002年侦办的大田县燃料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送税务机关进行鉴定时,税务机关由于怕承担责任,以没有义务鉴定为由,而不予鉴定,造成此案因税务鉴定问题而久拖未结。又如2001年侦办的朱英锡职务侵占、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受贿一案,鉴定时间就长达五个月之久,其涉案金额才四万余元,而鉴定费就高达8600元。另一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沟通和收集方面的工作做的不过。
  (三)与兄弟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缺乏紧密、高效的打击经济犯罪协作机制
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必须取得工商、税务、银行、烟草专卖、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才能形成打击合力。但在具体的执行中,有的行政执法机关是以条为主,如税务、工商、烟草专卖、技术监督等,难于综合协调。公安经侦部门虽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一些联系制度,但均为较松散的协作关系,只能解决个别具体问题,同时,由于缺少监督制约机制,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在发现经济犯罪后,出于种种原因不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客观上放纵了犯罪分子,影响了打击力度。如2001年大田县在清理整顿行政执法行为期间,县工商局和烟草专卖局将98年以前办理的涉嫌犯罪已降格作相关行政处罚的非法经营案件共15卷移送我局,由于时过境迁,贻误了侦查破案、调查取证的有利时机,造成重要证据材料灭失,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在逃。虽然经过经侦大队的不懈努力,投入巨大的财力和物力,在全国各地将大部份犯罪嫌疑人陆续抓获归案,但由于证据不足,无法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有效的打击。同时由于存在地区间的利益关系,兄弟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仍不够密切,协作配合只是象征性的,未能真正形成“大侦查”、“大协作”、“大区域”的格局,异地抓捕、取证、追赃仍是困扰当前经侦工作的三大困难,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机制和综合防控体系
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是犯罪防控体系中的两个方面,无打不安、无防不稳,二者是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但在实际的工作中,重打击轻防范的问题依然存在,使得公安经侦部门对目前频发的经济犯罪案件疲于奔命,很难遏制住经济犯罪案件频发的势头。由于目前经侦部门警力缺乏,很少深入到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经济犯罪频发的复杂场所开展经侦宣传工作,对这些单位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内部预防和管理机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从而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经侦部门在经济犯罪案件管辖的种类宣传力度不够,致使许多当事人因不了解案件管辖权的归属而把经济犯罪案件移送纪检部门、县检察院的事情时有发生,从而延误了侦查破案的最佳时机。金融、证券、中介组织等部门没有实行对大额存取款或大笔经济活动向公安机关汇报制度。从近几年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情况看,大多是年前案件,且发案数量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公安经侦部门还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和综合防控机制。
二、加强防范工作,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
(一)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广大经侦干警的素质,提高发现犯罪的能力和侦查破案的本领
各级公安经济侦查部门一是要改正原来重打开轻防范的错误思想认识,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同时要提高对各种经济犯罪的防范意识,把防范工作摆在重要的地位;二是加强对广大经侦干警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和经侦业务的专门知识,建立起追逃、追赃、取证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发现经济犯罪的能力和侦查破案的本领,及时、有效地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防范工作;三是加大对经侦部门的的警力和经费的投入,提高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的作战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与司法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协作配合
由于经济犯罪案件的特殊性,许多案件均需对案件的涉案金额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对涉案的资产进行评估,有些专业性较强的经济犯罪案件还需这些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打击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取得共识,使一些司法会计鉴定能够在法定的期间完成,以利于对犯罪分子进行从快从重的打击。另一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有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单位资料进行及时的收集,做到及时发现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并予以严厉打击。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是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的神圣职责,是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工作的最直接体现,同时也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做好打击经济犯罪、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除公安机关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搞好内部警务协作外,与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审计、烟草、金融等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建立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横向执法协作机制也尤为重要。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之间要建立起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组建联合办公室,搞好执法配合和案件移交等,初步形成发现、控制、查处犯罪的防控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执法协作体系,以便更有效地打击、预防、整治、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
1、要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和蔓延,必须坚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和相关的行政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做到有机结合
既要严厉打击,又要整顿秩序,加强管理和防范工作,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建立相应制度和机制,使各有关部门形成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的合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通过协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格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认真进行年检,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犯罪信息;税务、技术监督、审计、金融、烟草等部门在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对有犯罪嫌疑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避免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防止个别人滥用职权违法乱纪;中介机构依法规范经营活动,严禁弄虚作假等等。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分析和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经济犯罪隐患、或案件发案原因,切实采用补救和防范措施,对发现的犯罪线索和嫌疑人,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公安机关对因涉嫌经济犯罪案件而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再教育和改造,预防其再次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公安机关对移交的犯罪线索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的方针,始终保持对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凌厉攻势和高压态势,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以此推动和促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通过同相关部门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2001年6月9日,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在大田县林化厂摧毁了林起果开办的生产假冒洗衣粉、洗发水地下加工厂,缴获其生产设备和大量的假冒洗衣粉、洗发水;2001年9月12日与烟草部门配合在建设镇建忠村成功捣毁了生产劣质烟丝的地下加工厂,缴获其成套设备和34442斤劣质烟丝;2001年11月份与工商联合行动在大田县吴山乡的隧道口附近摧毁了一个生产假冒伪劣卷烟的地下窝点,收缴了成套卷烟机器和大量的烟丝及配料;2002年协同大田县工商银行针对广大客户持有使用工行牡丹卡进行恶意透支现象严重的状况,进行了广泛的普法宣传活动和做了大量的工作,使三十余名的客户及时补交了恶意透支款,有效地预防了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并挽回了十几万元的经济损失,维护了金融系统的正常运行。
2、加大兄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
经济犯罪侵害的是整个国家的利益,扰乱和破坏国家的正常经济秩序,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兄弟公安机关必须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为了维护本地区短期利益出发的思想,树立起“大侦查”、“大协作”、“大区域”的观念,从大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加强联合,摆脱区域与区域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职责与职责之间的束缚,共同担负起查办经济案件、追缴赃款赃物、追逃的重任,形成整体打击格局,依法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通过与兄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解决了抓捕、取证、追赃难等三大困难。2002年通过与各省市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先后抓获了林基任、刘斌、陈德润、汤纪九、叶青海、陈仙良等网上逃犯,破获了一大批经济犯罪案件。同时对外省市公安经侦部门到我县的调查取证、追逃予以了积极的配合,抓获了部分犯罪嫌疑人,并挽回了一些经济损失。
(四)、建立有效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机制和综合防控机制
同经济犯罪活动作斗争,必须遵循“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狠狠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以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另一方面要根据不同情况,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全方位多层次预防机制,以抵御日趋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1、加大打击力度以震慑犯罪分子,从而收到有效地预防犯罪的效果
目前,经侦工作的重点仍是以打击为主,以打击促预防,对经济犯罪案件要落实破案责任制,做到快侦快破。对重大特大案件,由领导挂帅组织精兵强将上阵,强力追逃,尽力挽回经济损失,对犯罪分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给犯罪分子以严厉的打击。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友邻地区、兄弟单位之间通力协作,发挥协作办案优势,给那些跨地区作案、作案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迎头痛击,营造严打斗争的强大声势,以震慑犯罪分子,不让这些犯罪分子以喘息的机会和形成气候而增加打击处理的难度。自从严打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破获了一大批经济犯罪案件,捕获了一大批犯罪嫌疑人,迫于严打的压力网上逃犯柯飞虎、刘兆戏等相继到我局投案自首,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犯罪分子,经济犯罪案件数也呈明显的下降趋势,对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预防效果。
2、进行经侦宣传活动,加强各项防范工作
一是向广大社会公布经侦所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种类,设立经济犯罪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以方便社会各界举报经济犯罪线索,从而使所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能够得到便捷快速的查处,以利于案件的快侦快破。二是经侦等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到经济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注意发现和总结经济管理部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请有关部门究研制定预防经济犯罪的对策,加强对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法制宣传和防范经济犯罪技能方面的教育,特别要开展法律、法规咨询,以及反欺诈和守法经营教育,提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防范水平,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三是广泛开展预防经济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决心以及重大举措、重大成果和先进事迹,将一段时期发案频繁、影响突出案件的作案手段、特征在广播、电视、报刊媒体上曝光。对有关发案情况和原因进行曝光,以增进大家对经侦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同时增强人们认识和抵御犯罪的能力;对打击惩处犯罪分子的情况进行曝光,以达到震慑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这样做即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易拉罐中奖诈骗、发送短信息中奖诈骗等具有共同的诈骗特点和作案手法,对类似违法犯罪行为,我们都可以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既震慑犯罪,又提请广大民众注意防范。四是要选择重点防范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建立起防范联动机制。譬如,金融系统的营业网点往往是犯罪分子选择的侵害对象,我们可以采取联席会议的方式,将一些金融领域容易被利用、诈骗的环节、结算方式或已发生过的案例予以公布、分析找出防范办法。
3、加大经侦基础业务建设,发挥其预防经济犯罪的效能
经侦基础业务建设的重点是信息资料搜集、秘密力量建设、阵地控制和经嫌调控,研究经济犯罪的特点、趋势,采取有效措施先期预防。为有效地发挥其预防犯罪的效能,一是经侦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协商,将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公司情况通过计算机进行联网,对被工商、税务等部门依法查处过、行政处罚过的人员和单位的情况收集起来,建立单位信息资料库,掌握其犯罪的贯用手法,为日后的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依据。二是要重视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工作,提高发现、控制、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在金融、财税、证券、保险等部门单位物建经侦特情、朋友或关系人,以获取深层次、专业性的经济犯罪情报,在破案追逃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这些秘密力量实施对经济犯罪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和经济犯罪人员社交活动较集中的复杂场所实施控制,对金融证券、商贸、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进行监控,从而做到对经济犯罪活动的及时发现和及时控制。三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经侦掩护性职业据点和秘密联络据点对复杂场所开展阵地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其控制阵地、搜集情报、发现犯罪线索、掩护特情,有效地预防打击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作用。四是加大经嫌调控工作,对调控对象做到熟悉其基本情况,掌握其活动规律,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对象开展控制工作,对发现其有犯罪苗头性的予以及时的打击,以预防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五是实行金融、证券、中介机构等单位大额存取款、大笔经济活动交易或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资金及时汇报制度,把经济犯罪活动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4、积极开展专项斗争,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要建立健全打防控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金融、烟草、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如2002年初协同大田县工商局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整顿行动(即“秋风战役”),有效地遏制了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县的滋生蔓延;2002年1月至3月协同大田县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对烟草市场进行整顿治理,并对李进兴、何国发假冒注册商标案缴获的假冒“山茶”、“合肥”、“一品黄山”等卷烟125件计6250条,涉案值达13万余元的假烟在大田县鸭蛋山当众烧毁,既教育了广大群众,又震慑了犯罪分子,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2年7月份联合县国税局、地税局开展了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同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制售假币专项整治行动和开展矿产品市场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整顿工作。通过开展这些专项整治行动和市场整顿工作,对经济犯罪活动的发生起到了有效地预防效果,同时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严厉的打击。
  (作者 林书设系中共大田县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 余新荣系大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邮编:366100)